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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保护范围的批复

来源: 高台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09-26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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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划定公布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保护范围的请示》(高退役军人局报〔2025〕1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将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土地使用面积范围119207.5㎡(不动产权证宗地面积)划定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请你局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及保护管理,切实提高全县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英雄烈士、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保护面积及保护范围界址点

高台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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